2008年9月3日,由市青教领导小组成员代表及各区青教领导小组组长组成的评选组委会在团市委8楼会议室通过投票选出了首届武汉市青少年社会教育“银杏奖”的公示集体和个人。


首届武汉市青少年社会教育“银杏奖”评选是在市青少年教育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的表彰活动,旨在表彰近年来在我市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中辛勤工作、默默奉献、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创新和完善青教工作,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


本次评选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做好宣传表彰,在评选过程中切实体现群众性、代表性、先进性和权威性。在组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本次活动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经资格审查和确认,最终确定4个奖项共114个申报集体和个人为正式参评对象,其中申报优秀团队奖46个、突出贡献奖41个、终身成就奖15个和特别荣誉奖12个。根据活动安排,评委会办公室于2008年5月5日—10日组织6个考核组对各参评对象进行了集中走访考核,上门考察了参评对象的基本情况、听取了其所在单位及推荐单位的意见并调查核实了申报材料上的相关内容。
据了解,本次获奖集体和个人将在团中央及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召开的全国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会上组织专门颁奖晚会予以表彰。
附:
首届武汉市青少年社会教育“银杏奖”
公示集体和个人名单
(按得票多少为序)
优秀团队奖:
武汉市广播电视局少儿频道:市广电局推荐,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曾获得联合国青少年教育大奖、武汉市儿童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武汉市广播电视局少儿频道的前身是武汉电视台青少部。这是一个以奖杯铺筑成长道路的光荣集体,创作的电视节目获得过8项国际大奖和22项国家级政府奖,并以在青少年教育和维权方面的杰出贡献荣获巴黎国际科学与传媒大会授予的青少年教育大奖,同时荣获团中央、国家广电总局等单位联合授予的“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光荣称号。武汉市广播电视局少儿频道是武汉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指示精神的成果,于2005年3月26日正式开播,是湖北省唯一的少儿专业电视频道。武汉少儿频道开播三年来,秉承“让儿童在快乐中接受教育,在教育中感受快乐”的基本理念,节目不断创新创优,积极弘扬主旋律,将电视荧屏变成青少年业余时间的娱乐天地、学习课堂和展示舞台,并立足岗位,注重促进弱势青少年群体的发展。到2007年底,武汉少儿频道共举办全市规模的大型青少年活动27个,制作大型文艺晚会48个,获得国际奖1个,国家级政府奖及全国奖6个,省级政府奖12个,5个节目在中央电视台播出,频道收视率稳定在07%,在武汉市落地播出的57个电视频道中,收视率排名稳定在第12位左右,是对江城青少年影响最大的电视频道。
共青团武汉市委员会青少年新闻中心:团市委推荐,曾荣获中国优秀少儿报刊奖、中国优秀少儿报刊金奖等奖项,是湖北省唯一一家向全国少年儿童推荐的优秀少儿报刊。共青团武汉市委青少年新闻中心承担着共青团和少先队对外宣传的任务,在武汉市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他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打造出了《红领巾热线》、《队旗飘飘》、《少年侦探社》、《让我悄悄对你说》、《小捣蛋皮皮牛》、《挑战俱乐部》、《楚才直通车》、《妈妈和我一起做》等品牌栏目,充分发挥了武汉青少年舆论导向和宣传教育阵地作用。中心结合青少年的特点,整合社会各方面资源,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特色和品牌活动。如:形象大使评选活动、小记者活动、武汉小记者军事夏令营、武汉学生社会实践大比拼活动等。策划、举办的“武汉现代少年形象大使评选活动”成为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青少年社会教育的品牌活动,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表彰,也不断扩大了新闻中心的社会影响力。
武汉市妇联儿童工作部:市妇联推荐,曾获得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省家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市首届“公益之星”、市第二届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等荣誉。武汉市妇联儿童工作部坚持实施“春蕾计划”13年,筹集资金250余万元,资助近6000名贫困儿童完成学业。策划组织开展的“编织温暖传递爱”活动被央视新闻联播称为“冬日里照耀孤残儿童的暖阳”,吸引了包括美国、台湾等地万余名群众的积极参与,收到爱心毛衣千余件,各类捐赠物品价值10万元,3000余名孤残儿童直接受益。发动全市妇联系统共同打造“爱心妈妈联盟”,开展关心、关爱、关注弱势儿童群体的系列公益活动,发展“爱心妈妈”18000余名,开展各类爱心活动千余次,帮扶弱势儿童万余名,其中,直接对口结对帮扶儿童5000余名,捐款捐物价值200余万元,成为妇联关爱儿童的重要工作载体和良好公益品牌,是妇联系统唯一一支入选全市志愿者联合会的队伍。
武汉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市民政局推荐,该中心是武汉地区唯一一家从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专业机构,中心建筑面积1214平方米,设有接待室、查询室、学习室、电教室、活动室、餐厅、医务室、洗衣房等功能室,共有床位50张,工作人员十数名,着力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临时生活救助、文化知识教育、行为矫治、心理辅导、护送返乡和安置等服务,年救助流浪未成年人4021人次。实现人性化管理,每天中心派出救助车18台次,在三镇街头巡回救助。2007年中心实施对街头流浪未成年人乞讨早期干预救助877人。多次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打击操纵、利用未成年人的犯罪团伙3个,对解救出来的24名儿童进行保护性救助,并护送返乡。中心突出特殊教育功能,通过谈心、集中学习、读报、组织文体活动等方式,认真开展思想道德、文化知识、法制教育、自我保护意识教育、生理卫生和心理健康教育,流浪未成年人的认知能力和辨别是非能力,加强自我保护能力和技能,从而启迪儿童智慧,净化儿童心灵,陶冶儿童情操。在救助管理工作中,引入志愿者服务队伍,建立志愿者平台数据库,向社会大力宣传救助管理工作,引导和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对促进社会和谐和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2006-2007年,中心通过媒体共为227名流浪未成年人找到亲人,没有找到亲人的将其安置到福利机构,共安置流浪未成年人41人。
武汉青少年社会实践活动教育基地:市教育局推荐,红心教育基地本着“立足实践教育,补充学校教育”的指导思想,利用民间资金创办青少年教育基地,填补了洪山区校外教育的空白。基地投入一千多万元,采用各项先进活动设施,聚集大量专业师资力量,使工作稳步开展。基地根据学校和学生的实际情况,每年度都减免约3500名特困生的全部活动费用。为让郊区和乡村的孩子能够了解和学习更多的科技知识,特意为其设定特定的活动项目,并特意请来市特级专业老师为他们指导,为学生全面的讲解和和教学。基地把“团结、奉献、诚信、创新”作为员工纪律,将各项工作细化到各个部门、各个员工、各个环节和各个时段。对各项工作毫不马虎,安全工作环环相扣,24小时不留空挡。基地坚持服务中小学生的课外教育,促进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能力的提高。
青山区钢花村街119社区:青山区青教办推荐,曾获得2006年老少共建文明社区创建示范社区、2006年未成人思想道德建设创新奖、2007年省关心下一代先进集体等荣誉。该社区坚持从加强未成人教育入手,开展系列未成年人教育活动,为未成年人营造了良好的学习、生活、娱乐环境,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氛围。成立“党员义务网吧巡视队”,让孩子走出网吧 。几年来,巡逻队成功劝说近400人次未成年人离开网吧回到家庭。成立“四点半”青少年学校,让孩子走进社区。为孩子们进行乒乓球、书法、国际象棋及文化课辅导。成立“未成年人悄悄话室”,聘请大学生志愿者到社区,帮助孩子们排遣心中的不快。成立“校边义务巡逻队”,让孩子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制止青少年违法行为61起。成立“环境小卫士护卫队”,开展了“你扔我捡,消除白色垃圾”、“我爱地球、我爱蓝天”、“洁我门前一面墙,绿我屋后一棵树”、“让出一条路,安全增一分”等系列社会实践活动。为100余名青少年建立成长档案,成为联系家庭、学校、社区的桥梁和纽带,让全社会都来关心青少年的成长。
武汉市少年儿童图书馆辅导活动培训部:市文化局推荐,曾荣获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维权贡献奖等荣誉。该部在工作中开拓创新,发挥少年儿童图书馆的职能作用,在全市少年儿童中常年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系列活动。组织了24届“马良杯”少年儿童书法、绘画大赛,累计数十万名少年儿童参赛;开展“牵手石首”、“奔赴草原”、“拥抱大海”及“参观三峡大坝”等主题夏令营;举办了6届“楚童杯”武汉市少年儿童英语朗诵比赛;评选“武汉市环境小卫士”1326名同学;开展“绿色阅读”主题活动。邀请儿童文学作家推荐书籍、写寄语。开展亲子阅读,设“图书接力阅读箱”,征集创意画等。少儿读书知识系列活动坚持开展二十多年,成为少儿课外活动品牌,覆盖武汉三镇城区及乡村。2005年开办“童窗讲坛”至今举办讲座百余场,听讲座近万人次,开办“父母课堂”,普及家庭教育知识,为儿童和家长营造 “共同学习、共同成长”的环境。成立“武汉市青少年素质教育陶宏开工作室”、“武汉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开展咨询、指导服务工作,为出现问题的家庭和孩子提供有效帮助。建立“武汉市少年儿童图书流通点”,为特殊儿童、偏远地区留守儿童及农民工子女提供图书阅读服务,开展系列读书活动。
武汉科学技术协会科学普及部:市科协推荐,曾获得 市青少年教育先进集体,全国、省青少年科技教育优秀组织奖等荣誉。科普部始终把青少年作为科普的重点对象,开展了“高科技知识普及竞赛”、“人与自然科学展教活动”、“人口、资源与可持续发展”知识竞赛、树立科学世界观破除封建迷信与“法轮功”邪教活动、预防“非典”等科学普及教育活动,参加活动青少年达10万余人次。利用寒暑期,开展青少年“国防科技夏令营”、“我爱祖国海疆”、“高原生态考察”、“热爱动植物考察”、“地质考察”、“天文观测”等科普夏令营活动、科学考察活动,累计参加活动青少年达385万余人次。整合青少年社会教育资源,创建一批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在全市军、地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博物馆、标本馆、实验室建立了16个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在24所中小学建立了微型科技馆,近两年来,有组织和学生自发到基地参观学习者每年达30万人次。
江汉区人民检察院:江汉区青教办推荐,省、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曾获得市青少年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在办案中法情结合、宽严相济,努力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创新机制,区别对待,切实加强对青少年的司法保护。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捕诉合一工作机制,积极参与“圆桌式审判方式”改革,推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量刑建议制度。拓宽领域,真帮实教,巩固扩大维权成果。联手学校、社区开展法制宣传,先后到几十所学校和民权街、民意街等社区及未成年犯的监管场所建立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对家庭有困难的帮教对象,在就业、生活等方面予以帮助,防止其再犯罪。成立“郭艳萍大手拉小手工作室”,以严格细致的办案作风,充满爱心的细腻关怀,热情周到的法律服务。
黄陂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黄陂区青教办推荐,曾获得市青少年教育先进集体、市青教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等荣誉。依托全区19所社区青少年学校,常年坚持向社区青少年免费提供“四大套餐”(即快乐促和谐、快乐大比拼、快乐大展示、快乐大家庭)共计483场次公益活动,参与青少年38万人次。构建社会化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机制,大力推进“警校家”治安联勤、问题青少年包干帮教、轻微罪错青少年社区矫正等工作,组织团青干部与问题青少年结成帮教对子17个,促成3名问题青少年成功转化。赠送价值5000元的电教设备,援建了1个社区青少年维权服务站,提供就业岗位100多个。着力开发青年人力资源,培养选树了陈建文、邓志祥等一批先进青年标兵。着眼于促进教育公平,动员“五老”、先进青年典型和企事业单位献爱心,深化实施希望工程和金晖关爱助学行动,募集希望工程和爱心资金4469万元,帮助近千名大中小学生圆就学梦。发动各级团组织为贫病、孤残、边缘青少年群体提供助学、就医、心理辅导、法律援助等服务,为一批青少年解决了实际困难。
突出贡献奖:
骆 霞:女,46岁,武汉青少年阳光心理辅导团成员,国家级心理咨询师,长期从事公益事业和青少年心理教育工作。五年来,除了义务在武汉人民广播电台交通台《有空来座座》、《情调车厢》、武汉人民广播电台少儿故事广播、武汉教育台《教子有方》、湖北教育台《成长》、长江日报《百味人生》、武汉晨报《家长课堂》、长江商报心理栏目、《天风》杂志等多家媒体做栏目主持和心理点评嘉宾外,还在“阳光心理辅导团”和她创办的“心天地心理咨询中心”帮助近百名厌学孩子重返校园,为近万名学生树立自信,减缓压力。她先后深入100多个学校、企业、社区、少管所、监狱义务开办家庭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系列讲座,听众达10万余人次。五年多时间里,她的善行使得10多万人获得心灵的洗礼,帮助辍学的孩子重返校园,沉迷网吧的孩子重回课堂,少管所的孩子找回了自己的人生目标,在迷途孩子的眼中, 她是一座引路回家的航标;在失足浪子的眼中, 她是一把打开心锁的钥匙,在心理咨询师团队和爱心志愿者的眼中,她是一位和蔼可亲的大姐。骆霞根据五年多的实践,积累了有价值的辅导案例300余个,并且根据这些鲜活的案例整理完成了20多万字的专著《快乐生活》。
李剑华:女,42岁,武汉市儿童福利院党委书记、院长,曾荣获市热爱儿童先进个人等称号。2000年走上了儿童福利院的领导岗位以来,她提出了“养育亲情化、康复治疗全面化、教育个案化、照料专业化”的服务理念,以“一切为了孤残儿童”为服务宗旨,积极倡导“大手牵小手,结对育孤雏”活动。她把孩子的生命健康权放在第一位,为了消除孤残儿童的心理障碍,她培养心理咨询师,建立心理咨询室。在她的努力下,“明天计划”适应孤儿手术申报率达100%,至今已有190余名儿童进行了手术,占全省60%以上。她大力发展特教和康复事业,残儿康复参与率达100%,有效率达95%以上。2007年,在民政部的支持下,与美国半边天基金合作,启动了学龄前特殊教育项目,成为全国试点。2007年,院内有6名孤儿考上了大学。她始终不忘教研工作,不断探索孤残儿童教育与养育发展的新领域,从经验型养育向科学型养育发展,在7年多的时间中,推动儿童福利院的工作稳步发展。
翟佩华:女,52岁,市青少年宫副主任、宫党委委员,连续三年被评为团市委机关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从事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18年,她以加强基础管理,提升各项管理服务水平为切入点,以阵地教育活动为主线,在青少年社会教育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她宣传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的重要性,争取财政部门支持,使市青少年宫年工作经费达834万元,确保了青少年宫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她提升服务质量,精心打造“武汉市青少年宫水上世界”品牌,12年来,武汉市青少年宫水上世界累计接待市民和青少年近200万人次,累计创收4000余万,取得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张合友:男,53岁,武汉科学技术馆馆长,曾荣获市青少年教育先进工作者、市科技馆特别贡献奖。在科技馆管理过程中,不断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在全国科技馆系统中率先采取对学校预约的团体学生实行免费参观制度。2007年7月正式挂牌以来,对未成年人个人参观也实行免费参观,目前已累计免费接待未成年人观众达23万人次。注重青少年科普活动的开展,利用暑期长假,积极联系有关单位,组织了“武汉科技馆关爱来凤山区孩子—来凤·武汉科普夏令营”、“936小主持人夏令营”、“小时候·留守儿童夏令营”、“Discovery暑期科技周活动”、“小时候·寻找美丽武汉”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青少年社会教育活动近80余次,参加人数达4000多人次。他还亲自抓好每年的“武汉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活动,积极培养青少年科技创新意识,2007年,武汉市荣获“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组织奖”
鲍 虹:女,44岁,青山区红卫路街青教办主任,市优秀青年、市新长征突击手。从事青教工作二十年,在全市率先创建的“红卫维权”、“三色行动”、“青少年成长档案”等青少年社会教育模式。她结合青少年发展需求,以三个不同年龄段的教育模式为体系,以“青少年成长档案”为核心,注重青少年教育在社会、家庭、学校“三位一体”的有利衔接。在工作内容和形式上重点突出“三个转变”:一是变被动为主动,二是变形式重创新;三是变指导为引导,使社区青少年活动个性化、深入化、社会化。根据青少年不同年龄段制定了能力自护教育模式、“三观”教育模式、未来家长责任教育模式的工作思路。以青少年在学校、家庭和社区的综合表现为基础为青少年建立成长档案记录,使社会教育在社区融合,家庭教育在社区沉淀,学校教育在社区延伸。街青教办推荐的街派出所被团中央命名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八大家社区被中央综治委确定为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50家试点社区之一。本人多次荣获省、市级先进个人等荣誉。2008年4月,中宣部政策调研所和省文明办的领导对其青少年成长档案工作进行调研时给予了充分肯定。
付剑雄:男,55岁,武汉毛呢厂下岗职工。多年来热心社区青少年教育工作,不计报酬,长年坚持为孩子们开展义务辅导,免费提供孩子们书写用品,被当地孩子们称为“我们的付爷爷”。1998年下岗以来,他克服爱人退休,全家仅靠着600余元退休工资生活的困难,发挥自己在书法、绘画、作文、象棋等方面的特长,主动将社区没人照管的孩子们接到他家里集体辅导,而且根据孩子们各自的特点加以教育、辅导,自己掏钱教孩子们练书法、绘画。为了更好的带好社区里的孩子,他将自己仅30多平方米的房子腾出专门作为孩子们的教室,和老伴两人挤在自己搭建的小屋。在他的努力和社区的关心下,社区内没有出现青少年辍学、吸毒和犯罪现象。他注重与青少年沟通,与社区的孩子交朋友,建立了良好的感情,推动了社区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的发展。
徐大鹏:男,68岁,江汉区教育局科技电教站退休教研员。曾荣获全国野生动物保护先进个人、全国环保教育先进个人、全国优秀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等荣誉。他在工作中引导青少年去关注影响国家和人类命运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大课题,把环境教育做为自己的工作重点,先后起草了《江汉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环境教育工作的意见》、《江汉区中小学幼儿园跨世纪环境教育行动纲要》、参与起草了《武汉市中小学十一五科技(环境)教育工作指导意见》和《武汉市绿色学校(幼儿园)评审标准等文件。他注意环境教育师资的培训,先后组织各类培训达27次,培训师资达2800多人次。为了激发中小学生参与环境保护事业的兴趣与热情,他还积极组织策划以环境保护为主题的实践活动和竞赛活动161次,参加中小学生达20000多人次。参加了武汉市历届绿色学校的创建评选工作,组织生态、林学、野生动物保护、环保夏令营活动7000余人次,多次组织志愿者到农村希望小学开展环境教育活动。
冷 旗:女,45岁,武昌区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庭长,市优秀法官,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她热爱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将帮教失足青少年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认真贯彻审判工作向前和向后“两个延伸”方针,着重把握庭前、庭审、庭后三个环节,采取引导、关爱、帮助三项措施,依靠学校、社区、家庭三种力量,在抓好审判工作的同时,突出了落实帮教措施、促使悔过自新、切实预防犯罪等未成年人帮教工作重点。在审判工作中,扎实做好庭前调查准备,减缓未成年被告人的抵触情绪,用最通俗的语言稳定思想。在帮教工作中,针对失足青少年,她加强沟通,善于当好“老师”的角色;真诚关爱,善于充当“亲人”的角色;及时帮助,善于与他们交朋友。同时,依靠学校、社区、家庭等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落实重点对象的法制教育措施,开展社区对口共建和扶助贫困学生活动。
邱建军:女,53岁,汉阳区法院副处级审判员,先后荣获“全国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先进个人”、“全国少年法庭先进个人”、中国法官十杰“银法槌”奖、“全国优秀法官”、“湖北省优秀法官”、“湖北省劳动模范”、“湖北省十佳政法英模”、首届“武汉地区保护未成年人十佳杰出公民”、“武汉市五一劳动奖章”、“武汉市十佳政法干警”、武汉市“三八红旗手”;“武汉市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她刻苦钻研国内外法律文献,自学少年犯罪心理学,在审判实践中不断总结和摸索“两个延伸”,即“庭前延伸”和“庭后延伸”,把“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将“法、理、情”贯穿于审判理念中,构建了“邱建军少年刑事审判模式”,并在全市法院系统内推广。自1996年从事少年刑事案件审判工作以来,她先后审理各类青少年刑事案件500余件,涉及620余人,她以超越母爱的亲情,唤醒了他们尚未泯灭的良知,帮教成功率达到99%,让218名少年犯由缓刑走向新生,其中136名少年犯重返学堂,16人考上大学,1人考取研究生,1人在缓刑期间为救人而英勇献身,被追授为烈士。这些曾经失足的孩子都把邱建军叫“妈妈法官”。
胡美珍:女,52岁,蔡甸区第一小学校长,市巾帼创新带头人,市“三八”红旗手,全国青少年科普创新教育先进工作者。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勇挑重担。组织教师积极地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和谐育人运行机制,把家长学校学员由过去仅对低年级学生家长扩大到全校的学生家长,引导家长配合学校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她主动与区人武部、武警中队、消防中队等部门联系开展开展共建活动、国防教育、文明创建、消防宣传等社会实践教育。关心、关爱困难学生,近几年累计解决60多人次贫困生学生的学杂费,帮助残疾青少年入学读书。把教学与社区活动联系起来,丰富学生寒、暑假期及周末生活。组织了“校园开放”、“小时候 HAPPY HOUSE”社区嘉年华”、月末音乐会、文艺演出、社区文明共建等丰富的社会实践活动。
终身成就奖:
刘名霁:男,64岁,首位校外市级“模范教育工作者”。1957年至2008年的51个年头,一直在默默无闻的为武汉市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奉献着。在宝丰街青教办、文化站工作期间,在全市首创了“校外教育辅导站”,专门负责配合街辖4所中学和8所小学开展校外教育活动,接着又将街辖12所幼儿园组织起来,参加全街节假日幼儿文艺汇演活动,充分利用寒暑假和节日,组织街辖大单位共同为青少年和幼儿教育服务。例如:5000青少年文艺大联欢、万人“六一”游艺赛等活动。多次发表青少年社会教育论文,在市青教办、市关工委工作期间,策划和组织全市青少年教育和关心下一代活动,培养了大批青教人才。他参与了市关工委关于发起和组织全国性的“城市关心下一代工作研讨会”的筹备工作,在中关工委的重视和市委的支持下,1993年9月,首次“全国部分城市关心下一代工作研讨会”在我市成功举行,到目前该会议已举办了15次,并被中关工委列入每年的四大全国性会议之一。多次代表我市参加“全国青少年教育经验交流会”、“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研讨会”,提出全市“关工委培训工作进化区”的建议。几年来,培训区、街(乡镇)和社区的关工委工作者4000多名。
张晏生:男,65岁,武汉冶炼厂退休职工,多次获得学雷锋标兵、市文明市民。他从1965年在部队开始学雷锋,当校外辅导员,曾受到毛主席亲切接见,后转业到地方。1998年从武汉冶炼厂副厂长岗位下岗后,近10年来继续学雷锋,在家中创办了“家庭学雷锋展览”,参观展览的的青少年达15万人次。他被区关工委和武汉市老年大学聘为报告团成员,2008年被区关工委聘为“艺术指导组成员”,为青少年作演讲报告50余场。近几年来组织青少年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如:十六大召开时,在汉阳公园开展了“小康路上迈大步联欢会,”央视10个频道都分别进行了播放。在建桥街两平方公里文明创建活动中,组织了“老少同乐”文艺演出。在党的十七大和八艺节、城运会召开时,在群建小学组织了一场慰问外来工学生家长的“金秋晚会”。他还每年创作湖北大鼓、群口快板、三句半等曲艺。组织人员到莲萍托老院、欢乐托老院和汉阳区幸福院进行义演。他带动家人向西藏山南地区的贫困生捐衣服120件,捐钱300余元。积极向奥运捐款,被媒体称为“中国奥运捐款第一家庭”,受到萨马兰奇的接见。
魏需武:女,71岁,武昌区中华路小学退休教师、区关工委委员,市保护未成年人杰出公民、感动武昌教育十大人物。她怀着对孩子无限的热爱,凭着对教育事业不变的信念,退休后克服了需要照顾家中下身残疾的老伴、年幼的孙子等困难,走上了武昌区教育局关工委的工作岗位,十四年如一日,用自己的爱心去哺育祖国的新苗。她组建了社区少先队组织,协调各方面关系,共同形成青少年教育的合力;创办了中华路街“少年团校”,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创办了“心星”学校,为下岗职工分忧;开设了“知心家长学校”以及家庭教育咨询热线、青少年心理健康咨询热线,解答家长们家庭教育中的困惑。
特别荣誉奖:
喻友旺:男,46岁,武汉新八集团副书记、副总经理,省十大慈善之星、感动荆楚十大新闻人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工作者。2007年中秋节,新八建设集团党委副书记喻友旺捐出6万元,定向资助武汉工程大学30名贫困新生。今年他已捐款603万元,258名寒门学子受助。从1997年以来,喻友旺个人助学捐资达400多万元,资助贫困大学生780人,被誉为“富有爱心的民营企业家”。这几年,喻友旺捐款助学力度更大,2003年、2004年分别捐资20多万元与80名贫困大学生结成对子;2005年捐出80多万元,2006年捐出70多万元,还在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设立了“喻友旺助学奖学金”。他所在的新八建设集团立志要成为我国建筑行业中最有爱心的企业。2005年至2007年,新八建设集团股东们个人捐款170万元、190多万元、218万元用以资助贫困大学生。新洲区建立了一个"爱心银行",两年募集到700多万元资助贫困生,全区没有一个大学生因为贫穷而失学。
陈 宇:女,35岁,原江汉区满春街大夹社区书记,现江汉区青少年空间专职社工,先后获得市优秀青年、市新长征突击手、市保护未成年人杰出公民、市百名优秀辅导员、市十大杰出青年等荣誉称号。她贴近青少年成长、成才的需求,结合社区服务的特点,自创了一套 “以情感人、以心交融”的工作方式,打造出以“心语室”为品牌牵动的社区青少年教育工作模式,在社会上吸引了一批志愿者为社区青少年服务,赢得了广大青少年的信赖。很多家长和孩子主动找她倾诉心里的话,缓解生活和学习的压力。在成为“武汉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报告团”的成员后,被武汉大学共青团聘请为武汉大学大学生成长导师,为大学生成长导航。她撰写的《“心语姐姐”进校园》案例在武汉市首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新案例评选活动中,荣获优秀奖。
本次评选结果于2008年9月8日至15日进行社会公示。在此期间,如对以上评选结果有异议,请与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5499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