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共青团各区委,各市直团工委,各委、局、总公司、大型企(事)业单位团委:
为更好的展示青年文明号良好形象,积极参与武汉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一步动员全市广大团员青年抢抓中央批准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机遇,加快“创新武汉”、“和谐武汉”建设,积极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贡献青春和力量,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决定,近期在全市青年文明号集体中集中开展“文明青春 和谐武汉——全市青年文明号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8年9月-10月
二、活动主题
“文明青春 和谐武汉——全市青年文明号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主题活动
三、活动对象
全市各窗口行业、商业、服务行业等各级各类青年文明号集体及其成员。
四、活动内容
1、营造良好氛围。青年文明号集体要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悬挂青年文明号牌匾及“文明青春 和谐武汉——全市青年文明号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主题活动横幅或其他宣传物品,要通过发放有关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宣传单、张贴宣传画、设立宣传栏等方式,积极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极端重要性,倡导文明新风,树立良好形象。
2、提供高效服务。在活动期间要紧密结合“两型社会”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展示青年文明号优良服务质量。积极推广礼貌文明用语,开展耐心做好讲解、热心接待查询、用心宣传政策、细心办理业务、虚心接受建议等贴心服务,普遍落实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等,展示“和谐武汉”文明形象。要配合工商、质监、药监等部门,建立健全打击假冒伪劣、欺诈经营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定期集中力量,形成有规模、有声势、有震慑力的打击假冒伪劣活动,要以实实在在的打假成果,规范一批文明市场建设、取信于民。要广泛开展文明商场、集贸市场及各专业市场的文明创建活动,积极设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青年文明号示范岗”,以“百城万店无假货评比创建活动”推动全市各类市场、商场提档升级,做到诚信经营、平等竞争、买卖公平、礼貌待客、优质服务。
3、创新活动内容。各青年文明号集体可结合青年需求和特点,组织开展以“倡导文明新风、争创文明城市”为主题的各类活动,用活动来凝聚广大青年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贡献智慧和力量。要根据市文明委《争创全国文明城市重点工作推进方案》(武文明【2008】9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发挥青年文明号集体的优势作用,积极参加全市统一部署的“月末清洁家园”大行动、“市民文明排队礼让”、“文明排队推动日”活动等,进一步深化“做文明市民,创礼仪武汉”活动,弘扬社会新风。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引导广大青年,在送出青年文明号优质服务的同时,展示青年文明号的良好形象,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知识、树立文明新风,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中不断提高青年文明号的社会知名度、树立青年文明号的良好形象。
各单位要将活动情况及时反馈至团市委青年发展部。
联系人:陈林,联系电话:85499907。
武汉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
2008年8月27日